农村信用社本人小额贷款贷款标准 1、申请人具备合理合法真实身份; 2、农户系农村信用社管辖区农户或个人养殖大户; 3、申请人具备彻底民事行为能力能力; 4、申请人或家庭主要成员具有工作生产制造或运营管理能力; 5、申请人有比较稳定的资金收益,从业土地资源耕种或别的合乎国家环保政策的种、养生产经营; 6、申请人个人信用意识强,资信评估稳定,有还款贷款等额本息贷款的能力; 7、农村信用社要求的其它标准。 农村信用社本人小额贷款贷款步骤 1、农户信用等级评定。关键依据农户基本情况、资产负债率情况、生产制造经营状况、信誉度水平等标准开展评测。农户信誉等级分成出色、不错、一般三个级别。 2、核准农户授信额度。依据农户信用等级评定结论、农户资产要求状况及授信额度申请办理,由农村信用社核准相对应级别的个人信用贷款额度。 3、派发贷款证。以户为企业,一户一证。 4、借款申请办理。农户申请贷款时,持农户贷款证、有效身份证件(或户口本),便可申办授信额度内的贷款。 5、贷款派发。农村信用社收到农户借款申请办理后,由银行信贷专卖店工作人员(或门柜人员)核查后签署合同,填写借款借条,农户可按照规定支用贷款。 6、按时还贷。借款人依照借款合同约定还款贷款等额本息贷款。 农村信用社本人小额贷款贷款原材料 1、借款人属实填报的本人贷款申请表格; 2、借款人有效身份证(指第二代身份证、户口本等); 3、农户贷款规定给予个人财产情况说明书,城乡居民的借款人以及另一半所属所在单位或社区居委会开具的合理合法平稳个人收入证明或收益表明; 4、资产共许多人的有效证件及影印件; 5、以确保方式贷款担保的应给予保证人银行资信证明和保证人允许贷款担保的证明材料; 6、以质押、质押贷款方式贷款担保的,应递交抵(质)押物明细和有支配权人允许抵(质)押的证实、质押物使用权或所有权资格证书、质押物支配权凭据、资产评估报告、必需的商业保险证实; 7、必须保证的其他原材料。 |